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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红色差与成分不符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4月,消费者李某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品牌口红(单价320元),收到商品后发现颜色与商品详情页展示存在明显色差,且包装内未附带检测报告。李某多次联系商家客服要求退货,商家以'已拆封商品不支持退换'为由拒绝。后李某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发现该产品含有未标注的化学添加剂,遂向平台申请介入。商家仍以'非质量问题'为由拒绝退货退款,称李某需自行承担检测费用。李某在电商平台发起投诉,平台未及时处理,最终通过市场监督局调查发现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,消费者成功维权。

审理过程

消费者提交检测报告及聊天记录作为证据,平台组织调解但未达成一致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确认商家商品存在质量瑕疵。

判决结果

法院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检测费用,支持消费者退货请求。

涉及法律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产品质量法》第40条

案件意义

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品质量的监管责任,警示商家不得隐瞒产品真实信息。

分类:售后纠纷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