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沪拼007号纠纷案
案件事实
2023年8月,消费者张某在拼多多平台某第三方店铺购买某进口护肤精华液(单价280元,共2瓶),商品详情页标注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。使用第三日出现严重过敏反应,经医院诊断为接触性皮炎。张某多次通过平台客服申请仅退款,但商家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,并称需提供医疗证明。平台客服虽受理但未在承诺时效内处理,历时15天才给出回复,且要求张某承担20元检测费。张某认为商家未及时响应构成违约,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。经调查发现商家存在恶意拖延行为,且平台未尽到及时协调义务,最终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处理
审理过程
法院审理认为平台未按约定时限处理退款申请,消费者有权主张平台连带责任
判决结果
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10元平台处理延迟赔偿,平台承担50%连带责任
涉及法律
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
案件意义
明确平台在售后处理中的及时性义务,界定平台与商家的责任边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