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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多多假货未下架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11月,消费者王先生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价值2800元的电暖器,收货后检测发现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。该店铺长期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产品,平台虽收到23起投诉但未及时下架。王先生申请平台介入维权,却遭遇商家'恶意刷单'等不实指控。平台在投诉处理中存在程序拖延,未依法履行核查义务。经鉴定该电暖器为三无产品,存在可能引发人身损害的风险。消费者在多次维权无果后,通过公益诉讼途径追责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查明平台未建立有效商家违规处理机制,判定平台存在过错

判决结果

支持三倍赔偿主张,判决平台承担主要赔偿责任

涉及法律

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产品质量法》第49条

案件意义

强化平台对商家违规行为的动态监管义务,推动建立更完善的商家信用体系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