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淘宝美妆店铺无资质销售假货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10月,消费者王女士在淘宝某美妆店铺购买价值280元的进口化妆品,收到商品后发现包装防伪标识不符。通过第三方检测确认产品为假货,向淘宝投诉并提供证据。平台称该店铺已通过资质审核,拒绝下架。王女士申请平台担责遭拒,遂提起诉讼。经查,该店铺实际为个人经营者,未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化妆品注册证,平台审核仅核对了基础信息。案件涉及虚假宣传及平台审核漏洞问题,王女士主张平台应承担连带责任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依据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要求平台提供审核流程证据,认定其存在审核失职。

判决结果

平台被判承担50%赔偿责任,退还货款280元并赔偿140元。

涉及法律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第15条

案件意义

强化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查的责任,推动平台建立更严格的准入机制。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