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营家电质量问题纠纷案
案件事实
2023年7月,李某在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了一台价值2999元的空气炸锅,使用两周后出现加热不均、外壳变形等质量问题。联系客服后,平台以‘非质量问题’为由拒绝退货,要求用户自行联系第三方维修。李某发现商品存在明显瑕疵,多次提交检测报告仍被平台驳回。平台在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‘易损部件’或‘不支持自修’等提示,且在售后政策中模糊规避责任。李某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,但平台以‘已尽告知义务’为由推诿。案件涉及自营商品质量及平台售后责任纠纷。
审理过程
法院审查平台售后政策及商品质量检测报告,认定平台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。
判决结果
判决平台承担退一赔三责任,全额退款并赔偿8997元。
涉及法律
《产品质量法》、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民法典》合同编
案件意义
强化电商平台对自营商品质量的主体责任,遏制‘霸王条款’式售后规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