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品耳机质量缺陷商家拒退
案件事实
2023年3月,消费者张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无线蓝牙耳机,商品价格899元,商家承诺赠送同品牌降噪耳塞。收货后张某发现耳机存在漏电问题,遂联系客服要求退货退款。商家以赠品不支持退换为由拒绝,要求张某必须连同赠品耳塞一并退回。张某认为赠品属于买卖合同标的物,质量问题应由商家负责,但商家要求其自行承担赠品处理责任。平台介入后,商家仍坚持其主张,张某最终提起诉讼。案件涉及赠品与主商品捆绑销售的法律关系,以及电商平台对促销活动的监管责任。
审理过程
法院审理认为赠品系销售附随服务,应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。商家未明确告知赠品不可退,且质量问题与赠品无关。
判决结果
支持张某退货退款请求,判令商家承担退货运费,赠品耳塞由商家自行处理。
涉及法律
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
案件意义
明确赠品性质归属,强化平台对促销规则的提示义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