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东空气净化器二次故障案
案件事实
2023年8月,王先生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空气净化器(价格3200元),首次使用3天后出现风扇异响问题,申请换货后商家提供全新产品。新机使用1个月后,滤芯突然失效且电机过热,联系客服要求维修却被要求重新提交换货申请。商家以‘已换货即视为全新’为由拒绝维修,消费者通过视频方式多次展示故障证据仍被忽视。京东商城虽介入但未明确处理方案,导致消费者陷入‘换货-故障-再换货’的无限循环。最终消费者发现该型号存在批量质量问题,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后才获得赔偿。
审理过程
消费者提交换货申请并提供检测报告,平台要求二次换货。消费者申请维修遭商家拒绝,平台未建立有效纠纷解决机制。
判决结果
法院认定商家未履行质保义务,判决支持退一赔三,赔偿金额达1万元。
涉及法律
《产品质量法》第40条、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第577条
案件意义
强调电商平台对商品质量的双重审查责任,防止商家利用换货机制规避售后义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