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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播带货售后拖延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10月,消费者张先生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,支付金额399元。收货后发现耳机存在充电接口断裂缺陷,多次联系客服要求退货未果。平台自称‘已转交商家处理’,但商家以‘已拆封’为由拒绝售后。张先生通过平台投诉渠道提交检测报告,平台在15个工作日内未给出处理方案,导致其损失双十一购物节优惠。案件中平台既未明确商家责任归属,也未启动先行赔付机制,消费者维权过程耗时超过2个月,最终通过媒体曝光才获得补偿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认定平台未及时履行审核及售后协调义务,违反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2条。

判决结果

判决平台限期7日内退还货款并赔偿维权损失,共计450元。

涉及法律

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2条、《民法典》侵权责任编第1195条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4条

案件意义

推动平台建立直播商品快速响应机制,降低消费者维权时效成本。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