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东自营智能手表电池故障案
案件事实
2023年7月,消费者李女士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智能手表(单价1499元),收货后发现手表电池续航严重不足,经检测为电池存在质量问题。李女士多次联系京东客服要求退换货,但客服以商品为自营且已过7日无理由退换期为由拒绝处理。后李女士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证实商品存在出厂缺陷,遂向法院起诉。诉讼中京东以商品有售后服务承诺为抗辩,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。案件涉及消费者如何在自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维权,以及平台是否应承担超出售后承诺范围的责任问题。
审理过程
法院审理认为平台未充分履行商品质量告知义务,且质量问题系商品本身缺陷导致。京东虽主张自营免责,但未能证明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。
判决结果
支持退款并赔偿运费,但未支持三倍赔偿。
涉及法律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产品质量法》第40条
案件意义
明确平台自营商品质量责任边界,强调平台需完善质量告知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