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多多美妆虚假宣传案
案件事实
2023年5月,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‘魅惑美妆’店铺购买价值880元的‘XX网红粉底液’,商家宣称‘持妆12小时不脱妆’。使用后王某发现产品严重卡粉且无任何持妆效果,多次在商品详情页留言质疑,但商家未予回应。2023年7月,王某通过平台投诉,发现该店铺曾因销售假货被多次通报,但平台未采取下架商品或限制经营措施。平台客服称‘需提供检测报告方可处理’,而商家以‘未收到投诉’为由拒绝退货。王某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,确认产品成分与宣传不符。案件涉及虚假宣传及欺诈行为,平台因未及时履行监管责任被认定存在过错。
审理过程
法院认定平台未有效履行对商家的监管义务,未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。
判决结果
判决平台承担50%赔偿责任,支持王某退款及三倍赔偿请求,共计赔偿4400元。
涉及法律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
案件意义
警示平台需建立动态审查机制,对反复违规商家及时采取管控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