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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猫旗舰店手机屏幕瑕疵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10月,消费者王女士在天猫某品牌旗舰店购买价值2980元的折叠屏手机,使用两周后发现屏幕出现不可逆的裂痕。联系客服后,平台以'非官方旗舰店'为由拒绝退换货,声称商品由第三方物流配送。王女士通过物流单号追溯发现,该店铺实际为品牌方授权的自营店铺,且平台未在订单中明确标注配送方式。她提交了商品检测报告、购买凭证及物流信息,要求平台承担三倍赔偿责任。平台虽承认商品为自营,但援引'七天无理由退货'条款,拒绝承担质量瑕疵责任。案件涉及自营商品质量保证、平台责任认定及消费者举证责任分配问题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调查发现商品实际由平台仓储直接发货,平台未履行自营商品质量保证义务,且未能证明第三方配送合法性。

判决结果

判决平台全额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,共计8940元,责令其限期整改售后机制。

涉及法律

《产品质量法》第40条、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第584条

案件意义

确立自营商品质量责任的'推定过错'原则,倒逼平台完善质量监管体系。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