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淘宝第三方商家资质争议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3月,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店铺购买价值680元的进口保健品,收货后发现该店铺未公示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。张某要求退货时,店铺以'平台已审核资质'为由拒绝。经核实淘宝后台数据,该店铺实际为个人经营者且未完成医疗器械类目资质认证。平台在商家入驻审核中存在形式审查失误,导致无资质商家违规经营。案件涉及《产品质量法》第50条规定的经营资质要求,同时违反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规定。张某多次通过平台投诉未果,最终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。

审理过程

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平台审核失职并责令整改

判决结果

调解结案平台补偿消费者500元

涉及法律

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产品质量法》第50条

案件意义

强化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的实质性审核义务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