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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多多美妆秒杀虚假宣传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5月,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某美妆店铺参与"30元秒杀"活动,购买某进口精华液。该店铺通过夸大产品功效宣传"获得诺贝尔医学奖认证",实际商品为普通护肤品。李女士使用后出现严重皮肤过敏反应,经鉴定属产品成分刺激导致。平台虽存在"专家推荐"直播带货页面,但未对商家资质及宣传内容进行实质审查。案件事实显示,该商家无相关认证资质,且平台在促销期间未设置广告审核机制。消费者多次申请退款及赔偿,平台以"促销活动已结束"为由拒绝处理,后经第三方检测机构证实商品为假货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认定平台存在审核漏洞,未履行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第15条规定的广告审核义务。消费者提交检测报告及医疗记录后,平台仍未采取有效措施。

判决结果

支持全部诉请,判决平台承担三倍赔偿责任,共计1170元。

涉及法律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第15条、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第496条

案件意义

首次明确平台参与推广的连带责任,警示电商平台需完善广告审核机制。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