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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播间精华液退货纠纷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7月,张女士通过抖音直播间购买某主播推荐的美白精华液(价格299元),下单时未拆封。收货后因过敏反应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,商家以'已激活产品'为由拒绝,并要求扣除50元包装费。平台客服多次推诿,商家在退货地址填写错误后仍拒绝接收包裹。8月3日,张女士向平台投诉并提交完整包装照片,商家仍通过私信威胁'虚假退货将追究责任'。期间商家多次更改退货规则,最终导致消费者放弃维权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认定商家通过格式条款设置退货障碍,违反《电子商务法》相关规定

判决结果

判决商家需接受退货并退还全部货款

涉及法律

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第15条

案件意义

警示直播电商需规范退货流程,防止利用主播影响力规避消费者权益

分类:售后纠纷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