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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肤品赠品维权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3月,消费者王先生在淘宝某美妆店铺购买面霜(价格800元),获得价值150元的赠品护肤面膜。使用赠品后出现皮肤过敏症状,经医院诊断为II度化学性皮炎。消费者要求退赠品并索赔,商家以'赠品不支持退换'为由拒绝,并要求同时退回主商品。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标注'赠品概不退换',但未明确告知赠品与主商品的关联性。平台客服以'需与主商品一并处理'为由不予单独售后。消费者申请平台介入后,商家仍坚持要求退货,导致消费者损失150元赠品价值及额外医疗费用。本案关键在于赠品与主商品的捆绑销售关系认定

审理过程

法院认定赠品属于附赠性质但具备独立商品属性,应适用独立售后政策

判决结果

判商家退还赠品费用并承担医疗费用,允许单独处理赠品部分

涉及法律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6条、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第15条

案件意义

确立赠品独立售后权利,防止商家利用附赠条款规避责任

分类:售后纠纷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