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能手表退货运费纠纷案
案件事实
2023年9月,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智能手表(单价2999元),使用三天后发现屏幕有划痕,联系商家要求退货。商家认可商品存在质量问题,但要求张某先行垫付120元退货运费。张某提出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应由商家承担费用,商家却以'需提供物流单号'为由拒绝。张某通过平台投诉后,商家拖延两周未处理。平台介入时仍要求张某支付运费,最终消费者申请仲裁。仲裁机构认定商家应承担退货运费,因质量问题不适用'消费者承担运费'的例外条款。
审理过程
消费者提交商品问题证据,平台以商家格式条款为由要求其先行垫付运费。仲裁机构审查格式条款合法性。
判决结果
仲裁裁决商家承担全部退货运费,并支持全额退款。
涉及法律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第14条
案件意义
明确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运费应由商家承担,防止平台利用规则转移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