换货后耳机再次故障案
案件事实
2023年3月,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无线降噪耳机(单价899元),收到后发现存在漏电问题。联系客服后商家同意换货,但未说明换货后仍可能存在质量问题。4月换货的耳机在使用7天后出现音质失真故障,张某再次申请售后,商家以'已换货无法再次退货'为由拒绝。平台介入后商家仅提供一次维修服务,维修后耳机仍存在相同问题。张某多次通过平台客服和拨打商家电话维权,均遭遇推诿。最终张某委托律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,法院认定商家未履行'三包'义务,判决支持其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请求。
审理过程
平台客服首次响应时间为48小时,但未提供有效解决方案。消费者提交检测报告后,商家以'已过换货期'为由拒绝二次处理。法院审理中重点审查商家是否履行退换货义务及是否存在欺诈行为。
判决结果
支持全部诉讼请求,判令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,平台承担连带责任
涉及法律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4条、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第577条
案件意义
明确电商平台和商家在换货后仍需承担质量保证责任,防止'换货即免责'的条款规避法定义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