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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手直播虚假促销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10月,消费者刘某通过快手直播平台购买某品牌空气炸锅(单价680元),商家在直播中宣称‘限时秒杀价’并展示虚假优惠数据。实际商品价格与直播宣传不符,且商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。刘某投诉后,平台未及时核查直播内容,仅以‘商家自主定价’为由驳回诉求。该商家系第三方入驻主播,平台未履行对直播内容的监督管理责任。刘某主张平台应承担连带责任,但平台以‘已尽提示义务’抗辩。案件涉及直播带货中虚假宣传的认定及平台监管责任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认定平台未履行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规定的直播内容监管义务。

判决结果

判决平台支持消费者退货并赔偿商品差价,部分支持诉讼请求。

涉及法律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第18条

案件意义

明确平台对直播带货内容的审核义务,遏制虚假促销乱象。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