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气炸锅换货反复故障案
案件事实
2023年5月,张先生在京东平台购买某第三方入驻商家的智能空气炸锅(金额699元),首次收到商品后因加热不均申请换货。新机到货后仍存在相同问题,且商家拒绝提供技术检测,仅以"已拆封"为由要求重新发货。平台介入后,商家要求消费者承担二次运费,且未履行退换货承诺。消费者多次提交视频检测证据,但商家始终以"需线下检测"为由拖延。直到8月,消费者发现商品存在电路老化问题,遂向法院起诉。此案暴露出电商平台对第三方商家监管缺失,以及商家利用换货流程设置维权障碍的问题。
审理过程
法院认定商家未履行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规定的退换货义务,平台未尽审核责任。
判决结果
支持退一赔三,判决商家赔偿2097元并承担全部运费。
涉及法律
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第580条、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
案件意义
强化电商平台对商家换货流程的监督义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