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法律案例库防晒霜七日无理由退货阻挠案

防晒霜七日无理由退货阻挠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3月,王先生在淘宝某店铺购买价值880元的进口防晒霜(店铺为第三方入驻商家)。收到商品后发现产品包装破损且气味异常,立即联系客服要求退货。商家以'已开封使用'为由拒绝,后承认未拆封但要求扣除50%运费。平台介入后,商家通过修改聊天记录伪造拆封证据,甚至强制扣款200元作为'手续费'。王先生通过阿里诚信投诉平台上传原始聊天记录,经核实发现商家存在恶意截胡行为。该案涉及虚假交易记录的举证难题,以及平台对商家违规的监管责任,最终因商家违反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被判承担全部责任。

审理过程

平台调取后台数据确认商家篡改聊天记录,认定其构成恶意拖延。

判决结果

法院判决商家需全额退款并赔偿维权成本,案件调解结案。

涉及法律

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4条

案件意义

警示电商平台需完善交易记录存证机制,保障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权利。

分类:售后纠纷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