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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4月淘宝假货纠纷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4月,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了价值899元的进口面膜套装,商品描述注明为某品牌官方旗舰店直发。使用三天后发现产品包装存在明显仿冒痕迹,经专业机构检测确认为假货。李女士通过淘宝客服申请退货退款,平台仅以'商品已拆封'为由拒绝。次日店铺负责人将商品重新上架,改用'海外直邮'噱头吸引消费者。平台虽接到多起投诉,但未依法对店铺进行资质核查或下架处理。直到第15天,李女士通过投诉渠道曝光该店铺刷单炒信行为,平台才介入调查,但赔偿方案未包含三倍赔偿,仅退还货款并扣除部分信誉积分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审理后认定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,商家行为构成欺诈,平台存在监管失职。

判决结果

判令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,支持三倍赔偿诉求,合计赔偿2697元。

涉及法律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

案件意义

明确平台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义务,警示电商平台需强化对商品真实性的事前审查机制。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