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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东自营保健品资质瑕疵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7月,消费者张先生通过京东平台购买某自营保健品旗舰店的'护肝片',订单金额2380元。收货后发现产品未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且包装无中文标识,遂申请平台介入。平台客服以'自营商品均可正常销售'为由拒绝处理,未核查商品资质。经市场监管局调查,该保健品实际为某未备案的个体工商户生产,违反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第15条。张先生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,导致其购买到非法商品。平台虽辩称已尽合理审查义务,但未能提供商品准入审查记录及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商品进行溯源调查,确认平台审核流于形式

判决结果

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诉求,判决平台赔偿7140元并公开道歉

涉及法律

《产品质量法》第50条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

案件意义

确立电商平台对自营商品的资质审查标准,强化平台主体责任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