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色差争议」换货后耳机音质异常引发二次纠纷
案件事实
2023年3月,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第三方店铺购买了价值899元的某品牌无线降噪耳机。收到商品后发现耳机存在严重音质失真问题,多次联系客服未果。经平台介入后,商家同意换货并寄出同款新机。然而新机使用两周后,李女士发现耳机依旧存在爆音、延迟等质量问题,且商家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换货流程,要求其继续使用原包装盒。李女士多次通过平台投诉和电话沟通,商家却以'已换货即视为验收合格'为由推诿责任,甚至威胁称'平台已介入将不再处理'。期间商家技术人员两次上门检测未提供书面报告,最终导致李女士在多次维权无果后选择向法院起诉,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三倍赔偿。
审理过程
法院审查后确认商家未履行二次检测义务,平台调解程序存在瑕疵。
判决结果
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50%商品价值,平台承担连带责任
涉及法律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产品质量法》第40条
案件意义
明确了换货流程中商家应承担的质量保证义务,拓宽了消费者维权途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