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法律案例库京东自营空气炸锅质量问题案

京东自营空气炸锅质量问题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7月,消费者王先生在京东平台购买自营的‘XX牌智能空气炸锅’(价格680元)用于家庭使用。使用两周后发现设备加热不均,多次使用导致烤箱内壁严重烧焦。联系京东客服要求退货时,被以‘商品为正品且已拆封’为由拒绝。平台称该问题属产品使用不当,要求消费者自行联系品牌方。经检测该空气炸锅存在电路老化缺陷,属生产批次性问题。王先生认为作为自营商品,京东应承担先行赔偿责任,但平台以‘售后由品牌方负责’推诿,且未提供有效解决方案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审查平台与品牌方的合同约定,认定平台作为经营者应履行质量担保义务。

判决结果

判决平台全额退款并承担退货运费,支持消费者维权请求。

涉及法律

《产品质量法》第40条、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第577条、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

案件意义

界定平台自营商品的售后责任边界,防止平台推卸法定责任。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