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抖音直播无资质商家面膜纠纷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12月,消费者王某在抖音直播间购买了某网红推荐的美白面膜套装(单价680元,共3盒)。购买时商家未公示营业执照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,直播间仅展示个人工作室信息。使用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,经检测该面膜未通过国家化妆品备案。王某投诉后,平台以'主播推荐商品'为由推卸责任,且未对商家资质进行核查。商家称商品为'代购海外正品',但无法提供合法渠道证明。平台在收到监管部门通知后,才于3日后下架商品,但已造成王某面部烧伤需住院治疗。案件反映直播带货中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查的严重缺失,以及消费者在直播场景下的维权困境。

审理过程

平台在收到行政约谈后主动下架商品,但未就损害赔偿达成一致。

判决结果

法院判决平台承担30%赔偿责任,商家承担70%。

涉及法律

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民法典》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

案件意义

强化直播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查的法律责任。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