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线耳机二次故障退货纠纷案
案件事实
2023年5月,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自营店铺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(价格699元),收货后发现存在音质失真问题并拍摄视频证据。依据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,张某申请退货被商家接受,但商家在收到商品后未予退款且未说明原因。张某随后通过平台介入,确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后再次申请换货,商家却以‘已拆封无法二次销售’为由拒绝,并要求其承担二次运费。张某于2023年6月寄出新换货商品,但收到的耳机在试用过程中依然出现断连现象,且商家客服以‘非质量问题’为由推诿。张某多次催促无果,最终向杭州市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商家承担全部损失。案件涉及跨境物流和电子产品质量检测问题,核心争议在于商家对‘质量问题’认定的主观性。
审理过程
法院审查发现商家首次退货时已知悉商品瑕疵,但未履行更换义务;二次换货后商品仍存在问题,商家违反合同诚信原则。
判决结果
判令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两次运费损失,支持消费者主张的三倍赔偿请求,共计赔偿2097元。
涉及法律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第509条
案件意义
明确电商平台需对商家二次处理行为进行监管,强调质量问题应由商家承担全部责任,防止利用规则漏洞规避义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