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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东自营电动牙刷质量安全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5月,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自营电动牙刷(单价1299元),收货后发现刷头易脱落且存在漏电风险。张某多次通过京东客服申请退换货,但客服以'商品为正品且已拆封'为由拒绝。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,该牙刷存在国家标准未达的绝缘性能缺陷,且品牌方未提供有效质检报告。张某向市场监管局投诉后,平台仍以'非质量问题'为由拖延处理,最终导致张某因使用不当造成口腔灼伤。案件涉及平台自营商品质量监管责任,消费者主张平台应作为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审理认为平台作为自营方需对商品质量负责,但平台主张商品由第三方工厂生产,责任应由工厂承担。

判决结果

判决平台承担全部赔偿责任,支持退货退款及三倍赔偿请求,合计赔偿4197元。

涉及法律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产品质量法》第40条

案件意义

明确平台自营商品质量责任边界,推动电商平台完善质检机制。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