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东自营空气炸锅虚假宣传案
案件事实
2023年10月,消费者王先生在京东平台购买某自营空气炸锅(价格600元),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明显异味且加热不均匀,与宣传的‘食品级不锈钢材质’不符。平台客服以‘商品详情页由商家提供’为由拒绝退换。经检测,该商品实际为劣质材料,且平台曾多次在首页推荐该商品。王先生收集证据后起诉,发现平台未对商品宣传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核,且存在诱导性促销行为。案件涉及平台自营商品质量及虚假宣传双重问题,引发行业对自营审核机制的质疑。
审理过程
法院审查平台审核流程,确认其未履行商品信息核查义务
判决结果
支持退货退款及三倍赔偿,平台承担全部责任
涉及法律
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广告法》第4条
案件意义
强化平台对自营商品宣传内容的实质性审查义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