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东自营空气炸锅质量问题案
案件事实
2023年10月,张某某在京东自营店购买某款空气炸锅(价格1500元),使用三月后出现发热不均、烧焦食物等问题。联系客服要求退货时,平台以‘非质量问题’为由拒绝,称产品符合《家电产品安全技术规范》。张某某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,证明产品存在电路设计缺陷,且平台未履行《产品质量法》规定的质量担保责任。平台虽承认自营属性,但强调‘售后由商家独立处理’,实际商家已注销。案件涉及平台自营商品的责任认定及售后推诿问题,消费者主张平台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审理过程
法院采信专业检测机构意见,认定平台未尽质量把控义务。审查平台与商家的合同条款,发现其未明确约定质量责任归属。
判决结果
判决平台承担退货及三倍赔偿责任,共计4500元。
涉及法律
《产品质量法》第40条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
案件意义
界定平台自营商品质量责任边界,防止平台利用商家注销规避义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