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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多多保健品虚假宣传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4月,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了标榜‘纯中药配方’的助眠保健品‘安神胶囊’,支付金额580元。该店铺因多次被投诉涉嫌夸大宣传,平台仅以‘已警告’为由未下架商品。李女士服用后未见效果且出现轻微腹泻,遂申请退货。平台审核后以‘商品无质量问题’为由拒绝退款,称商家已提供检测报告。调查发现商家实际为无资质的个人作坊,检测报告造假,且平台未履行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的审核义务。李女士通过社交平台曝光后,平台才于两个月后下架商品,但未赔偿损失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审理认为平台未尽审核义务,且对商家违规行为处理不及时,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。

判决结果

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,支持消费者退款及三倍赔偿请求,共计判赔2200元。

涉及法律

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

案件意义

明确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的审查义务及对违规行为的及时处理责任。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