双十一赠品售后纠纷案
案件事实
2023年11月11日,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旗舰店购买价值799元的口红套装,商品页面明确标注赠品为价值199元的化妆镜。张某收到货后发现口红存在色号不均的质量问题,多次与客服沟通要求退货退款。商家以赠品为赠品为由拒绝单独处理,要求张某必须将主商品和赠品一并退回,且不提供赠品发票。张某通过淘宝客服提交商品检测报告,商家仍以'赠品不支持退货'为由拖延处理。后张某向当地消协投诉,发现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赠品不参与售后的条款,且物流信息显示赠品与主商品同包装。在诉讼过程中,商家辩称赠品为附赠品,但法院认为其单方面附加退货限制条款无效,判令商家承担全部退货责任并赔偿赠品损失
审理过程
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在促销中未明确告知赠品售后政策,且强制捆绑退货行为违反法律规定。平台协助提供交易记录及沟通证据。
判决结果
支持全部诉讼请求,判决商家承担退货退款及赠品赔偿责任
涉及法律
无
案件意义
明确了电商平台附赠商品的售后责任边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