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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播带货运费争议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11月,消费者陈先生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品牌智能手表,价格899元。收到货后发现表盘存在划痕且无法正常接收消息,要求退货时被商家要求承担40元运费。陈先生认为质量问题应由商家承担,但商家以'异地退货需自行承担运费'为由拒绝。经平台协调未果,陈先生上传视频证据申请仲裁。案件涉及直播带货模式,交易通过抖音平台完成,争议焦点在于商家是否单方设置退货障碍。

审理过程

仲裁机构确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,判定商家承担全部退货运费。

判决结果

支持退货并判决商家承担65元运费,依据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及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。

涉及法律

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第584条

案件意义

规范直播带货中商家以格式条款规避运费责任的行为。

分类:售后纠纷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