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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多多自营保健品质量问题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9月,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自营店铺购买某品牌胶原蛋白粉,支付金额299元。商品送达后发现包装破损,检测出蛋白质含量仅为标示值的40%。王某要求平台退货退款被拒,平台称'已过质量保证期'。该商品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,保质期24个月。平台客服反复强调'自营商品不退不换'政策,但未提供质量检测报告。王某通过12315平台投诉后,平台仍拖延处理,导致商品无法溯源。该商品因包装破损引发二次污染风险,消费者主张平台未履行《产品质量法》第40条的退换货义务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传唤平台技术负责人出庭说明自营商品质量管控体系。平台无法提供该商品的入库检验记录。

判决结果

判决平台承担全部责任,责令7日内完成退款并赔偿500元。认定其违反《产品质量法》第40条及《民法典》第509条。

涉及法律

《产品质量法》第40条、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第509条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4条

案件意义

明确平台自营模式下的质量责任界限,推动电商平台建立更严格的商品抽检机制。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