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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东自营商品质量纠纷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4月,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购买了一台某品牌进口空气净化器(价格2800元),收到商品后发现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,无法正常启动。王某多次通过京东客服申请退换货,但平台以‘已拆封’为由拒绝处理。在投诉过程中,王某发现该商品实为京东自营,但客服却引导其联系第三方卖家。最终王某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证实产品为次品,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。平台在接到通知后仅延迟三天下架商品,且未主动提供赔偿方案。王某因多次维权产生额外交通和时间成本,合计损失逾千元。案件涉及平台自营商品质量把控缺失及售后推诿问题,暴露出平台对自营商品监管的漏洞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审理认为平台作为自营方应对商品质量负责,且存在客服引导错误的过错。

判决结果

判决平台承担全部退货退款及三倍赔偿责任,共计赔付9200元。

涉及法律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产品质量法》第40条

案件意义

明确界定平台自营商品的质量责任边界,推动电商平台完善自营业务监管机制。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