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多多用户信息泄露事件
案件事实
2023年4月,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进口美妆套装,支付328元后,其手机号、收货地址及订单详情被某第三方营销公司非法获取并用于电话推销。王某发现后通过平台投诉,但平台以"信息加密处理"为由拒绝提供商家信息。经查,该商家系未取得化妆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店铺,平台审核时仅核对了营业执照编号而未验证真实性。王某多次联系平台客服均未获有效解决方案,直至2023年6月通过消费者协会介入调查,发现平台存在未履行信息保护义务的严重问题。平台在用户协议中虽注明信息保护条款,但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查询机制,导致王某损失近2000元维权费用。
审理过程
消费者协会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商家违规行为,市场监管部门约谈平台负责人要求其说明信息泄露原因。平台承认未对商家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,但称信息泄露系商家技术漏洞所致。
判决结果
法院判决平台承担主要侵权责任,除退还购物款外另行赔偿500元精神损失费,责令平台限期完善用户信息保护机制。
涉及法律
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3条、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民法典》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
案件意义
本案明确平台应对入驻商家信息真实性负有实质性审查义务,强化了电商平台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