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多多无证商家售假案
案件事实
2023年3月,王先生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进口保健品,支付金额1200元。该商家未公示营业执照及进口商资质,商品包装无中文标识。购买后发现产品涉嫌三无产品,向平台投诉未果。平台以'店铺已通过资质审核'为由拒绝处理,后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,该店铺实际为未注册个体工商户冒用企业资质。平台未能提供有效审核记录,且未建立动态核查机制。王先生主张平台未履行准入审核义务,导致其购买假货。案件暴露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查流于形式,且售后机制存在重大缺陷。
审理过程
法院调取平台审核流程证据,发现人工审核环节缺失
判决结果
支持消费者退款并三倍赔偿,平台承担连带责任
涉及法律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电子商务法》第16条、《产品质量法》第40条
案件意义
强化平台对商家资质的实质性审查要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