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抖音直播平台美妆商家资质造假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5月,消费者李某在抖音直播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了一瓶标称进口的‘天然植萃精华液’,支付金额398元。该店铺页面显示为‘美妆品牌官方旗舰店’,但实际为第三方个人卖家。李某收到商品后发现产品包装无中文标识,成分与宣传严重不符,并通过投诉发现该店铺在营业执照中未如实登记化妆品经营资质。经调查,平台方未对商家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,仅依赖商家上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商品三证信息。商家在直播中使用虚假话术夸大产品功效,诱导李某下单。李某多次联系平台客服要求处理,但平台以‘商家自主经营’为由推诿。案件涉及虚假宣传与无证经营双重违法问题,消费者维权过程中产生额外交通与时间成本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审理认为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,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;商家销售伪劣产品被行政处罚。

判决结果

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,责令退还货款并赔偿三倍金额1194元,商家店铺被永久清退。

涉及法律

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产品质量法》第49条

案件意义

明确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查的法定责任,警示直播电商需强化源头监管。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