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多多虚假促销广告纠纷案
案件事实
2023年7月,王某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网红美妆品牌精华液,宣称‘买一送一’并赠送价值500元美容仪。实际收货后发现赠品为劣质塑料制品,且商品价格与宣传不符。王某某联系商家未果,发现该商家为第三方入驻商户,但平台首页仍持续展示该商品广告。经调查,该商家伪造促销活动页面,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且通过流量倾斜帮助其推广。王某某申请平台承担连带责任,主张虚假宣传导致其误判商品价值,损失包括货款1200元及额外购买赠品的费用。
审理过程
监管部门对平台广告审核机制进行突击检查,确认其未建立有效核查流程。消费者提交证据链证明平台存在主观过错。
判决结果
支持消费者退款及三倍赔偿请求,判决平台承担50%连带责任,赔偿600元。
涉及法律
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第17条、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第42条
案件意义
强化平台对广告内容的监督义务,遏制虚假促销误导消费者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