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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东自营耳机质量纠纷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3月,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无线蓝牙耳机(单价1299元,订单号JD20230315XXXX),商品显示为京东自营。收货后发现耳机存在严重漏电问题,充电时设备自燃并造成部分配件烧毁。李某多次通过京东客服提交售后申请,平台以‘商品已拆封’为由拒绝退换货,仅提供维修服务但未明确维修期限。李某在等待两个月无果后,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向法院起诉,要求解除合同并三倍赔偿。审理中,京东未能提供商品质检报告及售后流程记录,法院认定其作为自营方应对商品质量负责,李某提供的证据显示商品在签收时已存在瑕疵。案件涉及消费者对平台自营商品的信任危机及售后责任认定标准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审查平台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的买卖合同关系,认定京东未履行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规定的售后保障义务。

判决结果

判决京东平台退还货款1299元并支付三倍赔偿3897元,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讼请求。

涉及法律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

案件意义

明确平台自营商品质量责任边界,推动电商平台完善自营商品质量管控机制。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