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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气炸锅质量纠纷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4月,消费者王某通过京东平台购买了一台某品牌自营空气炸锅(价格1299元)。使用两周后发现产品加热不匀且外壳有裂痕,联系客服要求退货时被以'非质量问题'为由拒绝。王某多次通过电话、在线客服及邮件沟通,平台始终未给出明确处理方案。直至5月,该商品被证实为生产缺陷,王某携带商品前往京东服务中心,却被告知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。平台要求王某承担全部检测费用及往返物流费,而王某已多次申请平台介入处理。在维权过程中,平台以'处理周期较长'为由拖延近2个月,最终仍拒绝退货退款。王某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提起诉讼,主张平台未履行《电子商务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售后服务义务

审理过程

法院审理认为平台作为自营方应对商品质量负责,且未在合理期限内处理售后请求,判定平台存在违约行为

判决结果

支持全部诉请,判决平台全额退款并承担检测费用及维权交通费

涉及法律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

案件意义

明确平台自营商品质量责任边界,强化平台对售后流程的时效性监管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