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多多连衣裙赠品维权案
案件事实
2023年10月,张女士在拼多多平台下单某促销连衣裙(价格199元),商家附赠同款小号围巾(价值50元)。收货后发现主商品存在严重色差问题,要求退货时被商家拒绝,理由为‘赠品需连带退货’。消费者多次沟通无果,平台客服以‘赠品属独立商品’为由不予处理。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赠品售后政策,导致消费者误以为赠品享有与主商品同等权利。消费者通过截屏和物流信息证明主商品质量问题,最终平台以‘赠品无需退货’为由仅支持主商品退款,但未赔偿因此产生的额外维权损失。
审理过程
消费者申请退货被商家拒绝,平台以赠品独立性为由未强制商家履行售后义务。消费者提交证据后,平台仅部分支持诉求。
判决结果
法院驳回赠品赔偿请求,但支持主商品退款,认定商家存在误导性宣传。
涉及法律
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第12条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3条
案件意义
界定赠品与主商品的法律关系,明确商家不得以赠品名义规避售后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