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东虚假促销广告误导案
案件事实
2023年7月,某科技公司通过京东平台推广某品牌无线耳机,宣称‘买一送一’及‘限时秒杀价199元’。消费者王先生在秒杀时段下单,支付199元后发现商品实际价格为299元,且所谓赠品耳机存在明显瑕疵。他向京东投诉时,客服称广告内容为商家自行填报,平台无审核责任。经调查,该店铺实际为第三方代理,但京东在推广页面未标注‘限时活动’的法定提示信息,并允许其使用与自营相同的主图及品牌标识。王先生主张平台未履行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广告审核义务,构成共同侵权。
审理过程
法院认定平台对促销内容负有形式审查责任,且未采取合理措施防范虚假宣传。
判决结果
判决平台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,退还货款并赔偿300元。
涉及法律
《民法典》合同编、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
案件意义
明确平台对促销广告需进行实质性审查,防止利用‘自营’身份误导消费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