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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拟商品退款纠纷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11月,消费者王先生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在线教育机构的编程课程(单价159元),支付后发现课程链接失效且客服失联。他通过平台申请仅退款,但商家以"已提供服务"为由拒绝,声称课程内容已上传。平台客服在7个工作日内未予处理,期间王先生多次提交证据证明课程无法正常播放。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显示课程系统存在技术故障。平台最终判定商家构成违约,但要求王先生提供更完整的证据链。商家在平台调解后仍拖延15天才完成退款。

审理过程

平台依据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第16条启动调查程序,约谈商家并核查课程服务记录。

判决结果

支持消费者退款请求,判令商家支付30%赔偿金,平台承担30天处理延迟责任。

涉及法律

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第16条、《民法典》侵权责任编第1188条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

案件意义

建立虚拟商品售后的合理举证标准,规范平台处理时效要求。

分类:售后纠纷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