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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美妆瑕疵」运费承担纠纷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3月,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了价值580元的进口粉底液,商品详情页标注为'全新未拆封'。收到货后发现瓶身存在明显划痕且产品过期一个月,立即通过平台聊天界面要求退货。商家以'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'为由拒绝退货,并声称'运费需消费者自行承担'。李女士多次致电商家客服及通过阿里客服介入,商家始终以'商品质量问题需消费者承担运费'推诿。经平台检测确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后,李女士自行支付80元运费寄回商品,但商家仍拒绝退款。案件审理期间,法院查明商家未在商品详情页明确提示运费承担规则,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4条认定商家应承担退货运费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审查后确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,消费者已履行退货义务。平台配合提供检测报告及交易记录。

判决结果

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退货运费80元,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讼请求。

涉及法律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4条、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

案件意义

明确电商平台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,强化商家对质量问题的运费承担义务。

分类:售后纠纷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