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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动鞋七日无理由退货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10月,大学生张同学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价值289元的运动鞋,商品页面显示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。收货后发现鞋子尺码偏小,但商家以'已穿影响卫生'为由拒绝退货,要求支付20元清洗费。消费者多次申请退货,商家却通过修改订单状态拖延处理,甚至诱导其通过微信私域沟通。平台介入后发现商家存在'退货流程设置陷阱'行为,其既未在商品页面显著位置提示清洗要求,也未提供明确退货指引。法院依据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,认定商家存在'拒绝退货'行为,判决支持消费者退货请求。

审理过程

消费者通过平台多次申请退货,商家以附加条件拒绝。平台依据规则介入调查,发现商家存在违规行为。法院审查商家运营记录及聊天记录证据。

判决结果

支持消费者退货并退还全部款项,商家承担退货运费。

涉及法律

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4条、《民法典》第535条

案件意义

警示电商平台需完善退货规则公示机制,防止商家利用格式条款规避责任。

分类:售后纠纷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