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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妆赠品退换争议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4月,消费者王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旗舰店购买价值480元的粉底液套装,商家宣称赠送价值120元的化妆镜。王某收到商品后发现粉底液存在色号不匹配问题,要求退货退款时,商家以赠品需一并退回为由拒绝。王某多次通过淘宝客服沟通,商家始终以'赠品不支持退换'为借口,要求其自行承担赠品处理费用。王某在平台投诉后,发现其他消费者同样遭遇赠品退换难题,遂联合发起集体维权。调查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赠品退换规则,且虚构赠品价值诱导消费。平台介入后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,要求其补充退换货流程说明,但未直接支持王某的退货请求

审理过程

法院审理认为赠品属于附赠性质,消费者有权单独主张权利,但需在退货时说明赠品处理方案

判决结果

判决商家全额退款480元,赠品由商家自行承担处理费用

涉及法律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第15条

案件意义

首次明确电商平台赠品退换规则的法律适用标准,推动商家规范赠品信息披露

分类:售后纠纷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