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东家电虚假促销案
案件事实
2023年6月,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某电器旗舰店购买空气炸锅,订单金额299元。该店铺在商品详情页标注'限时秒杀价199元',但实际价格从未降至该水平。李某多次向客服反映后,平台仅以'活动已结束'为由拒绝处理。经调查,该店铺在2023年5月至7月期间持续使用虚假促销信息,且其商品存在夸大宣传。平台虽设有违规举报通道,但未及时核查并下架违规商品。李某主张平台应承担连带责任,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。平台辩称促销信息由商家自主设置,仅承担平台服务责任。案件涉及虚假促销与平台监管责任的界定问题
审理过程
法院查明平台未建立动态监控机制,未能及时识别并处置虚假宣传行为
判决结果
支持退款并赔偿维权费用200元,驳回精神损害赔偿请求
涉及法律
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8条、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第16条
案件意义
确立平台对商家促销行为的持续监管义务,防止虚假信息长期存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