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仅退款纠纷案:平台响应滞后致消费者损失

案件事实

2023年4月,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品牌进口护肤品套装(价值850元),收到货物后发现产品出现严重变质现象。李女士第一时间通过平台聊天窗口申请仅退款,但商家以'已拆封无法退货'为由拒绝。平台客服在接到投诉后,未在承诺的48小时内处理,导致李女士在等待期间多次联系商家遭遇推诿。直至第7日平台才介入调查,但商家仍坚持要求退货并拒绝仅退款请求。李女士提交了商品照片、视频及平台聊天记录作为证据,证明商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且未拆封。因平台处理不及时,李女士被迫自费寄出商品并承担额外仓储费用,最终因维权成本过高放弃进一步索赔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审查平台介入时效及商家拒绝仅退款的合理性,认定商家未及时处理退款请求存在过错

判决结果

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平台处理延迟造成的合理运费损失

涉及法律

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

案件意义

明确平台在售后纠纷处理中的时效责任,警示商家不得滥用'已拆封'条款规避退款义务

分类:售后纠纷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