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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东自营商品质量纠纷案

案件事实

2023年4月,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智能空气炸锅(价格399元),商品页面标注为京东自营。使用一周后发现炸锅加热不均匀且外壳存在裂痕,联系客服要求退货被以‘商品已拆封’为由拒绝。李某通过京东投诉渠道提交检测报告,平台仍以‘非质量问题’拖延处理。6月,李某向市场监管局举报,发现该商品实际由第三方工厂代工且无完整质检资质。平台在调查中未主动承担售后责任,反而要求李某自行联系商家解决。期间多次沟通无果,导致李某产生额外维权成本及时间损失,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审理过程

法院审理期间,原告提交检测报告及平台沟通记录,平台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品符合质量标准。

判决结果

判决平台承担退换货责任并赔偿运费及维权费用,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。

涉及法律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4条、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、《产品质量法》第40条

案件意义

明确平台自营商品的质量责任边界,强化平台对商品来源的审核义务。

分类:平台责任年份:2023返回案例库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