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气炸锅质量问题运费争议案
案件事实
2023年4月15日,消费者李女士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空气炸锅(价格899元),商品由平台自营。使用两周后发现炸锅加热不均匀且存在漏电风险,立即通过京东客服申请退货。商家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并要求李女士承担退货运费。李女士多次通过客服渠道沟通,商家始终以'质量问题需消费者先垫付运费'为由推诿。5月3日,李女士在收到商品存在安全隐患的通知后,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鉴定,结果显示产品存在电路设计缺陷。6月1日,李女士再次申请退货,商家仍坚持由消费者承担运费。案件涉及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的规定,以及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关于平台责任的条款。
审理过程
法院审查后认为商家拒绝退货属于推诿责任,且质量问题系商家过错。
判决结果
判决商家承担全部退货运费并办理退货,支持消费者退款请求。
涉及法律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、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
案件意义
确立电商平台自营商品质量问题的运费承担规则,强化平台对商家服务质量的监督责任。